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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领域频道】为了保障中小公交指标的有效采用,减少群众外出,防止人员聚集,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,北京和广州均将部分中小公交指标的有效期定为6月1日/

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,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宣布,1月24日至5月31日(含1月24日和5月31日)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和被盗车辆及其他指标领取期统一延长至6月1日。

北京市乘用车指标管制管理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延期采用部分乘用车指标的通知》(本文简称《通告》),延长北京部分乘用车指标的采用期限。 轿车指标有效期为年1月24日至年2月29日的,可以延长至年3月10日办理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登记手续。

1月27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,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,2月3日起正常上班。 1月31日,北京市政府发布通知,提出2月9日24时前,除重要的涉及国家经济民生的关联方外,其他公司具备条件的,应当通过电话、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工作完成相应工作。 在疫情特殊时期,市民可以优先选择互联网途径办理相关手续,不传播疫情,交叉感染。

标题:“京穗延长部分中小客车指标比较有效期至6月1日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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